我領取的獎金需要報稅嗎?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1條,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的稅額不超過新台幣二仟元者,免予扣繳。又同法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10%。
所以,扣繳義務人每次【非每月】給付之金額不超過二萬元,可免予扣繳。
但仍應列單申報。
繳納稅捐為國民應盡義務,本公司依法作業,遵照稅務法規辦理如下:
您所領取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如達一定額度,必須由公司代為扣繳稅款後,方能領取獎金。
本公司依法於每年二月中旬左右,將上一年度所有會員進貨資料,彙報稅捐單位,並寄予各會員一份進貨資料申報表,請會員於收到進貨通報後,與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作業一併申報(財政部於民國八十七年度公佈進貨金額在五萬元以下之會員可免課一時貿易所得稅)
本公司依法於每年二月中旬左右,寄發扣繳憑單給該年度有所得之會員。






